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<揭阳市榕城区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>和 <揭阳市榕城区人员编制精简方案>的通知 》( 揭榕委 [2001]23号),重新组建揭阳市榕城区统计局。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职能调整
(一)划入职能
原由乡镇企业管理局承担的镇、街道办事处辖属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。
(二)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的事项
1、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。
2、物价调查和城乡居民、农民家计调查工作。
3、企业景气调查、服务业统计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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